大同市氣象局關于加強2023年防雷安全管理的公告
為深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氣象災害防御條例》《山西省安全生產條例》《山西省氣象條例》《防雷減災管理辦法》《山西省防雷減災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依法履行氣象部門防雷減災的組織管理職責,落實防雷安全監管責任和主體責任,提高全市雷電災害防御能力,全面做好2023年度防雷減災工作,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和公私財產安全,現就做好2023年度大同市防雷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嚴格履行防雷安全監管職責
各有關部門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原則,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切實加強對防雷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依法履行防雷安全管理職責,并將防雷安全納入安全生產考核體系。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要將防雷安全工作納入行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壓緊壓實防雷安全監管職責,做好各部門、各系統防雷安全監管工作。
市縣兩級氣象主管機構要依法履行轄區雷電災害防御工作的組織管理職責,加強防雷安全監管、科普宣傳、行政執法及雷電災害監測預警、雷電災害調查鑒定等工作。市氣象局將適時組織對雷電防護裝置檢測工作進行巡查督導,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重點對以下行為依法進行處罰:雷電防護裝置檢測工作中弄虛作假的;無資質、超資質從事雷電防護裝置檢測的;有關單位未依法組織開展雷電防護裝置定期檢測的;經檢測不合格又拒不整改的。凡因雷電防護裝置不合格造成雷擊火災、爆炸、人員傷亡或重大國家財產損失的,將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
二、嚴格落實防雷安全主體責任
各雷電防護裝置的使用、維護和產權單位(以下簡稱“各有關單位”)要牢固樹立防雷安全意識,切實落實防雷安全主體責任,健全防雷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雷電災害應急預案,做好防雷應急演練,配備防雷安全管理人員。要委托具備相應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信用良好的雷電防護裝置檢測機構實施檢測,并組織做好本單位雷電防護裝置的日常維護工作。
投入使用的雷電防護裝置實行定期檢測制度。易燃易爆物品的生產、儲存場所設施和火災危險環境場所的雷電防護裝置每半年檢測一次,其他雷電防護裝置每年檢測一次。以下范圍內的雷電防護裝置應當進行檢測:(一)易燃易爆?;返纳a、儲存、經營等場所,如油庫、氣庫、彈藥庫、化學品倉庫、煙花爆竹、石化、民用爆炸物品等;(二)各類人員密集場所,如車站、學校、醫院、賓館、酒店、寫字樓、商場、體育場館等;(三)《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規定的第一類、第二類、第三類防雷建(構)筑物及其內部設施設備;(四)工業廠房、物資倉庫、礦區、旅游景點、大型露天演藝場所、露天堆場和施工現場的臨時設施(如塔吊、升降機)等;(五)各類通信設施、網絡中心、計算機信息系統、監控系統、廣播電視設施等;(六)市政公共設施,如橋梁、城市軌道交通、戶外廣告牌、照明燈飾設施等;(七)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技術標準規范規定的必須進行雷電防護裝置定期檢測的其他設施和場所。
三、嚴格規范雷電防護裝置檢測服務市場
雷電防護裝置檢測機構(以下簡稱“檢測機構”)必須依法持有省級以上氣象主管機構頒發的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在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開展各項檢測活動,并接受當地氣象主管機構的監督管理。禁止無資質、超資質從事雷電防護裝置檢測活動,禁止轉包或者違法分包。
檢測機構應當嚴格執行各項國家、行業和地方技術標準,規范檢測流程,落實技術要求,確保服務質量;對于不符合技術規范要求的防雷裝置,應及時向有關單位提出書面的整改意見,并及時向當地氣象主管機構報告;被檢測單位應依據整改意見,落實整改措施,消除防雷安全隱患。被檢測單位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合格的,檢測機構應當及時報告當地氣象主管機構。
檢測機構應當對檢測業務受理、檢測數據采集、檢測報告出具、檢測檔案管理等檢測活動進行記錄,并將相關信息錄入全國防雷減災綜合管理平臺;開展易燃易爆場所防雷檢測活動的,應在開展檢測活動前,向活動開展所在地氣象主管機構報送檢測方案。外省市在我市開展雷電防護裝置檢測活動的檢測機構,應當及時向省氣象主管機構報告,并報送檢測項目清單。凡2023年擬在大同市行政區域內開展雷電防護裝置檢測活動的檢測機構,請于2023年4月14日前到大同市氣象局辦公室認領《山西省雷電防護裝置檢測機構責任清單》,簽署《雷電防護裝置檢測機構誠信承諾書》,登記報備檢測資質、2023年從業人員等相關信息。在每次實施防雷裝置檢測后,及時向當地氣象主管機構報送防雷裝置檢測服務項目,以備接受當地氣象主管機構的監督檢查。
四、防雷安全管理查詢咨詢服務
(一)各有關單位可登錄山西省氣象局門戶網站(http://sx.cma.gov.cn/)通知公告欄查詢最新防雷減災相關政策,以及在山西省范圍開展雷電防護裝置檢測業務的省內、省外正規檢測機構名單。
(二)上報雷電災害事故、舉報防雷檢測違法行為,可通過電話或電子郵件向大同市氣象局辦公室反映,反映情況請留下真實聯系方式。
地址:大同市開發區思賢街79號
電話:0352-6129536
郵箱:dtsqxj@163.com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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